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陸慶國 劉智勇)?近日,衡南法院栗江法庭成功線上調解一起婚姻家事糾紛案件,案件審理中始終貫徹“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”原則,法官不僅在庭審中妥善解決撫養(yǎng)權歸屬問題,更在案后主動作為,將司法關懷延伸至未成年人成長一線,用實際行動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。
?案件回顧:父母離婚不離心 司法護航顯溫情
本案中,原告(母親)與被告(父親)因感情破裂訴至法院要求離婚。經法院調解,雙方達成協(xié)議:婚生未成年子女由父親撫養(yǎng),母親支付小孩撫養(yǎng)費共計20400元。因小孩已上初中,學習、生活都急需用錢,且母親因工作原因未能到達現(xiàn)場,為確保撫養(yǎng)費??顚S?、切實保障未成年人權益,承辦法官主動提出線上調解當日由法庭代為接收并監(jiān)管款項,待結案后當日由承辦法官親自將撫養(yǎng)費轉交至小孩手中。
深夜送款踐初心 司法溫度暖童心?
案件線上調解后當日,盡管已過下班時間,承辦法官仍選擇加班處理后續(xù)事宜,當晚便驅車前往孩子居住地,親手將承載著父母關愛的撫養(yǎng)費交到孩子手中,并知心告知其保管和使用建議。法官的暖心舉動讓在場的爺爺奶奶深受感動,孩子表示:“謝謝法官叔叔,我會好好學習,將來成為和你們一樣的好法官。”
法官說法:以法之名 守護成長?
“離婚案件不僅要解決夫妻矛盾,更要關注未成年人權益是否真正落實?!背修k法官強調,“撫養(yǎng)費是離婚案件中保障未成年人生活的重要支撐,法院必須確保每一分錢都用在未成年人身上?!北景钢?,法院突破“案結事了”的常規(guī)思維,主動承擔起款項交付的監(jiān)督職責,正是落實“最有利于未成年人”原則的具體實踐。
延伸保護不止步 長效機制護成長?
司法有尺度,服務有溫度。衡南法院通過“家事調解+即時執(zhí)行+定期回訪”的全鏈條保護模式,將法律條文轉化為守護未成年人成長的堅實屏障,為家事審判注入司法溫情,守護青春揚帆遠航。
責編:王汝福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